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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檢調機構的窒礙

  • 作家相片: 普慶 呂
    普慶 呂
  • 2024年5月13日
  • 讀畢需時 1 分鐘

依照我國現行體制,檢調機關隸屬於「法務部」,對於即使犯罪已經搜證齊全的重大圖利、貪汙、通敵等案,也未必就能移送判決,按規定必需上呈到資詢單位「國安局」,受制了較多政治性干擾;換言之檢調機構不適合受制於行政體系,而應該賦予能夠獨立辦案之精神,並能隸屬其展現效率的「司法院」。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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